潮州轨道交通潮安段交通枢纽配套设施工程(S233线枫溪广场至炮浮南路段改建)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潮州轨道交通潮安段交通枢纽配套设施工程(S233线枫溪广场至炮浮南路段改建)已由******改革局以《关于潮州轨道交通潮安段交通枢纽配套设施工程(S233线枫溪广场至炮浮南路段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潮发改投审〔2024〕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2-445103-04-01-817675。资金来源为 除申报地债资金、争取省补助和粤东城际铁路工程项目的资金支持及市财政专项补助外,缺额部分由潮安区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事务中心。该项目为“百千万工程”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工程线路起点位于枫溪广场潮枫路交叉口(起点桩号:K0+000),终点位于炮浮路以南约500m(终点桩号:K10+000)。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全长10km。项目设计速度为60km/h,按一级公路(集散)兼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双向六车道+双向辅道/摩托车道,标准路基宽度为43-54.4m,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拆除重建和改造16米浮洋桥和13米浮洋水厂桥,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地震峰值加速度为0.20g。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
项目投资概算:项目概算总投资为56918.87万元,其中建安费为41870.44万元。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交(竣)工验收结算期、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及协调、施工安全的监理、交通组织监理、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业主交、竣工验收和配合业主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进度、投资、变更控制及安全、信息和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
2.4本项目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837,953.00元。
2.5监理服务期限:1452个日历天,包括施工阶段监理722个日历天,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如施工工期进行调整,监理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2.6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①②项资质(若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则分别按所承担的工作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企业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应具备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的监理负责人,持有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子证书)或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注册(或从业登记)。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总监理工程师职位)的承诺书(格式自定)。需提供近三个月(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当月或上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若投标单位因当地社保政策无法提供近三个月(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当月或上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单位可依据当地社保政策提交可提供的最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并提供社保部门的相关规定文件或社保部门网站的相关公告网页截图等作为佐证资料。】
注:“担任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的监理负责人”指可为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类似工程是指: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公路(或以上)施工监理项目。对于同公路等级改、扩建中的新建桥梁或隧道工程业绩也认可。
3.3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完成过: 1 个合同段里程不少于5km的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任务。
注:(1)“完成过”指工程完工并交工验收(时间以载明的交工验收或无交工验收一次性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经评定合格,本文提到的交工验收是指交工验收或一次性竣工验收。
******集团公司等)的监理业绩和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机构的监理业绩均不予认定。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为联合体业绩,则按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业绩信息的网页截图体现其完成的工作量和专业认定,无法界定其完成的工作量和专业,此业绩不予认定。
(3)类似工程是指: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公路(或以上)施工监理项目。对于同公路等级改、扩建中的新建桥梁或隧道工程业绩也认可。
3.4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在最新年度(含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等级而上一年度有广东省信用等级的)在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监理单位)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全国公路从业单位(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5 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发生因监理原因导致的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6 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index.html)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名录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不良记录;
3.7 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审时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评审专家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8 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来,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均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9 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命确认书》签字确认;
3.10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标段中投标;
(3)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且牵头人必须由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单位担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12日09时30分前登录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截止时间以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详细操作方式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评定分离交易系统使用指南(2021 版)-投标人》,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768-******)。
4.2请投标人报名后密切留意系统中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12日0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详细操作方式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评定分离交易系统使用指南(2021 版)-投标人》,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768-******)。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完全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及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署明联系电话。开标时各投标人如收到短信通知须凭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开标解密完毕各投标人需在网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标人需在开标后30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提出;如开标后30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5.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及一套纸质版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盖章、签字后的复印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澄清、更改,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潮州市潮安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彩文路
电话:******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南建设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联系人:陈工
电话:0768-******
******事务中心
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安北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联系人:李工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9号2701、2710房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联系人:张工
电话:0768-******,******
2025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