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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潮州市潮安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潮州市潮安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
(三)预算金额:4,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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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员要求:1 服务开始时间:2024-9-24 |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 程锡兴 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及责任是: 1、就甲方业务活动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2、协助甲方审查、修改或者起草合同、以及规范性法律文书等; 3、协助甲方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4、协助甲方办理重要的法律事务。法律顾问通过以上业务活动,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5、甲方如需委托律师代理参与诉讼、调解、仲裁活动,须另办委托手续,乙方应优先受理,并在收费标准范围内给予优惠; 6、法律顾问的工作采用不定期方式,甲方需要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帮助时可随时联系; 7、甲方应为法律顾问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有关的文件资料。需要法律顾问出差时,应负责交通、食宿及旅差等费用。 | 1 | 4,000 | 年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9月30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
合同份数:4
******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孙奕浩 ******
采购单位:潮州市潮安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