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敖汉旗新惠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敖汉旗新惠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地点:敖汉旗新恵镇城区
******建设局
公示内容: 项目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1月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