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区江东镇镇区道路风貌改造提升工程(中横路西直路口至三元塔)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405-445103-17-01-422941 | |||||
投资项目名称 | 潮安区江东镇镇区道路风貌改造提升工程(中横路西直路口至三元塔) | |||||
招标项目名称 | 潮安区江东镇镇区道路风貌改造提升工程(中横路西直路口至三元塔) | |||||
标段(包)名称 | /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潮州市潮安区江东镇中横路西直路口至三元塔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项目所需资金在《关于下达2022年度“广东省十大乡村振兴示范带”奖励资******人民政府自筹解决、带动社会资金参与建设。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招标范围:本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具体工作内容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内容及说明为准。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改造范围为潮安区江东镇镇中心中横路西直路口至中横路圆山路口、中横路圆山路口至三元塔(急水路口)两侧房屋进行整饰提升,道路总长约2950.00米(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项目分两部分建设:其中第一部分改造范围为潮安区江东镇镇中心中横路西直路口至中横路圆山路口两侧房屋进行整饰提升,道路总长约1250.00米(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建筑物外墙改造工程、建筑立面亮化工程及三线梳理布置工程。其中外墙改造工程包括墙面改造、门窗改造、屋檐改造、广告牌、木吊顶、空调迁移及空调罩等立面改造工程,改造面积约15673.90平方米;建筑立面亮化工程包括电缆敷设3907.00米、灯具1805.00套及配电箱安装45.00台;三线梳理布置工程,长约1250.00米。第二部分改造范围为潮安区江东镇镇中心中横路圆山路口至三元塔(急水路口)两侧房屋进行整饰提升,道路总长约1700.00米(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建筑物外墙改造工程、道路改造工程及三线梳理布置工程。其中外墙改造工程包括墙面改造、门窗改造、屋檐改造、广告牌、木吊顶、空调迁移及空调罩等立面改造工程,改造面积约12948.00平方米;道路改造工程包括路面硬底化6700.00平方米、步道(透水砖)2080.00平方米、(步道前)绿化带266.67平方米;三线梳理布置工程,长约1700.00米。 | |||||
招标内容 | 本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具体工作内容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内容及说明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3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总监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26元(其中,暂估价:44570.00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0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及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在投标人公司缴纳社保;未经招标人同意,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除法律法规规定可更换情形外)(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B证、社保缴纳有效证明等资料,格式自拟的无在建承诺书)。(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类中级(或以上)职称及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在投标人公司缴纳社保(提供职称证书、社保缴纳有效证明等资料)。(5)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及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在投标人公司缴纳社保(提供C证、社保缴纳有效证明等资料)。(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任命确认书》签字确认(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7)投标人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index.html)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处于“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期间(提供网页截图或打印件)。(8)投标人没有处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跳转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提供网页截图或打印件)。(9)投标人出具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如有隐瞒,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10)投标人出具全面响应招标文件条款承诺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1.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填写“招标文件下载登记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按钮(投标人应确认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系统操作详见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使用指南,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768-******]。2.请密切留意系统中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8日00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4日0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4日0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系统操作详见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使用指南,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768-******]。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及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时各投标人如收到短信通知须凭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开标解密完毕各投标人需在网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标人需在开标后30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提出;如开标后 30 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3.逾期送达(上传)的或者未送达(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予受理。 | |||
开标方式 | 电子开标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4日09时30分地点: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开标室 | |||
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 |||||
招标人 | ******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潮州市潮安区江东镇府前街一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街龙口中路158号502房(部位:自编02单元)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潘先生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
******人民政府 | ******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黄先生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潘先生 | |||||
日期:2024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