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加快推进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保护环境,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时结******有限公司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刘英灿
3、企业地址: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谭家村
******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20日,主要经营范围为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砖瓦制造;砖瓦销售等。
二、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情况
******有限公司主要原辅材料包括:煤矸石、页岩等,工艺生产过程中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
三、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厂区废气包含原材料破碎筛分废气以及隧道窑烟气。破碎筛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隧道窑烟气经湿式除尘+脱硫塔处理后经22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执行标准: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及隧道窑产生的烟尘、SO2、NOX以及厂区无组织废气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其修改单中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厂区废水主要包括运输车辆冲洗废水、脱硫废水和生活污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二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洗车,脱硫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清运。
3、噪声排放情况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执行标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污染产生处置情况:
固废有废砖、除尘灰、脱硫石膏和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等。废砖、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脱硫石膏委托外售。
5、风险防范措施
******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通过备案。厂区已配备应急机构及应急队伍,并进行了日常演练。根据物料特性分别采取了相应应急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英灿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