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309-445103-04-01-993829 | |||
投资项目名称 | 潮安区梅林湖特色食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潮安区梅林湖特色食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勘察设计、管线物探 | |||
标段(包)名称 | 潮安区梅林湖特色食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勘察设计、管线物探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龙坑村、郭三村、郭四村等。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项目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缺额部分由庵埠镇政府自筹解决。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一、潮安区梅林湖特色食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主要是建设园区连接线 (S506鹤焦公路连接线)和首期启动片区的“七通一平”工作。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1)建设园区连接线,道路起点位于新潮汕公路,往西南下穿汕昆高速,终点位于鹳焦公路;全长约2054m,道路宽度按双向四车道22米扩宽建设,面积约46930m,配套工程包含:1、桥涵工程:沿线新建两座箱涵及一座桥梁;2、交通工程:交通标线、交通标志及交通信号灯设置;3、给水工程:配套给水管DN200~DN400(含预留管)约2531米;4、排水工程:设置雨水管DN600~d1200(含预留管)约2380米、污水管DN400~DN600(含预留管)约2488米,预留燃气管位;5、照明工程:新建8米高功率为60W+30W的双臂路灯共150套;6、电力工程:新建8孔电力管道(2排×4列,CPVCφ160)约2265米,过路新建4孔电力管道(1排×4列,CPVCφ160)约180米;7、通信工程:新建8孔通信管道(2排×4列,UPVCφ110)约2265米,过路新建4孔通信管道(1排×4列,UPVCφ110)约180米;8、环境整治工程:周边环境修整。(2)首期启动片区的“七通一平”工作:1、场地平整:首期启动片区面积约68023m (约102亩),场地平整挖方为石方开挖及土方开挖,部分石方需爆破处理,填方为素土,同时设置山体护坡(菱形锚杆格梁植物防护);2、给水工程:从园区连接线终点配套给水管DN200~DN300(含预留管)约674米;3、排水工程:新建明沟2000×1500(净空)约1010米、排水箱涵2500×2000(净空)约615米,雨水预留管DN600约58米、污水管DN400~DN500污水管(含预留管)约680米;4、配套工程:预留供电、通讯、燃气管位等通至首期启动片区。二、项目估算总投资20841.2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875.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81.27万元,预备费用1720.83万元,征地拆迁费用2863.57万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70元。 | |||
招标内容 | 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管线物探,其中勘察设计服务包含施工阶段、验收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同时配合规划报建、协助发包人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等。 | |||
工期(交货期) | 勘察、设计、管线物探服务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①合同签订后6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及图纸、工程概算书,管线物探、地质勘察报告;②审批部门完成初步设计审批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③本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含管线物探服务)服务期至竣工验收合格。 | |||
最高投标限价 | ******.70 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行政部门颁发的以下有效资质:1.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即可: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②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1.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即可: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2、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方派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成员方派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以上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由设计项目负责人担任,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负责人不得更换。3、自2021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发生因勘察设计原因导致的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已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经营异常已移出,2021年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5、广东省外进粤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6、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需提供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必须由设计单位担任项目牵头方,具体责权在签定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能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一经发现,将被视为废标。备注:自2021年以来投标人如果出现并接受行政处罚,同时处罚书中涉及招投标活动的,按处罚书要求处理,如处罚书中未涉及限制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或处罚未影响投标人的正常经营活动时,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不排斥这类投标人;如投标人出现合同纠纷、诉讼、仲裁及被执行情况等未涉及限制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或影响投标人的正常经营活动时,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也不排斥这类投标人,上述具体情况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示内容为准。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1、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2 月 3 日09时30分前登录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填写“招标文件下载登记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按钮(投标人应确认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系统操作详见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使用指南,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768-******)。(2)请各潜在投标人登记后密切留意系统中项目发出的补充、澄清、答疑等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 年 11 月 8 日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 年 12 月 3 日 9 时 30 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 12 月 3 日9 时 30 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2 月 3 日09时30分,本项目完全采用电子招投标,项目负责人及授权代表无需到现场。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详细操作方式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操作指南”,咨询电话0768-******)。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及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时各投标人如收到短信通知须凭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开标解密完毕各投标人需在网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标人需在开标后30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提出;如开标后30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4、逾期送达(上传)的或者未送达(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予受理。5、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六套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盖章、签字后的复印件)另需提供与投标文件正本相同的未经压缩及加密的电子文件一套电子版U盘一份。 | |
开标时间 | 2024年 12 月 3 日 9 时 30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开标室 | |
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如有不同之外,以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 |||
招标人 | ******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亨利北路 | |
招标人联系人 | 黄伟彪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潮州市湘桥区南较西路478号西北侧综合楼二楼201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郑工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联系人:黄伟彪
电话:******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联系人:郑工
电话:******
2024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