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 保证金金额:¥9,000.00 包合计:490,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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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 需求描述 除臭灭蝇剂 | 490,000.00 元 | 1(批) | 490,000.00 元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5-01-07 17:00:00(北京)
- 保证金金额:详见本公告“标的信息”栏
- 开户行:建行大足支行
- 账户名:******有限公司
- 账?号:************0290
- ******有限公司缴纳保证金,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响应文件电子档一份
- (一)交付时间:合同签定后5日内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使用等服务。
- (二)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三)验货方式:
①采购人或其委托的质量检测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签订验收报告。
②若验收不合格需要整改的,中标人需无偿整改直至合格。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成本、税费、利润等的总和。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 (五)付款方式:
项目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清。
- (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 联系人:丁老师
- 联系电话:******
- 单位名称: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
- 联系人:徐老师
- 联系电话:******622
附件:
大足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除臭灭蝇剂采购1.2.doc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