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武隆区国道G319高铁南站至吴家坪段改建工程已由******委员会以武隆交通计〔2024〕6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武隆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项目起点位于渝厦高铁武隆南站配套道路平交口,沿国道******医院,终点位于吴家坪,建设性质为升级改造,技术等级为一级公路,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60km/h, 路线全长约3.4km,路基标准宽20m。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安投资估算金额: 1100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估算);工程地质初步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工程地质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
包括施工过程设计变更、技术咨询服务等以及协助业主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并参与后期有关质量问题的分析和处理(中标人应编制出勘察设计大纲,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各阶段勘察设计成果均须验收合格)。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6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招标人: | ******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武隆区龙湖路10号 | 地址: | 重庆市南岸区水云路99号 |
联系人: | 朱老师 | 联系人: | 李玉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023-****** ****** |
传真: | 传真: | ||
******银行: | ******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