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潮安区新城片区综合开发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已由******改革局以《关于潮安区新城片区综合开发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发改投审〔2024〕1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12-445103-04-01-208504。资金来源为 区财政统筹安排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和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建设单位为******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百千万工程”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潮州市潮安区高铁新城片区。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基础设施建设内容主要包含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地块场地平整、排渠改造三大部分内容组成。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总长度约为2.213千米,道路宽度为18-22米,建设面积约为56201平方米,建设内容为道路、交通、桥涵、给水、排水、照明、电力管道、通信管道及环境整治工程;地块场地平整面积约491951平方米;排渠改造长度为1110米,宽度为15米。
(一)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
工程建设的道路包括次干路(金浮路)、支路(规划路二、规划路五)等道路总长度约2213米,其中金浮路道路长度约364米,道宽22米;规划路二道路长度约1386米,道宽22米;规划路五道路长度约463米,道宽18米。
1、道路工程:车行道、骑行道、人行道路面及路基处理等。
2、桥涵工程:沿线配套4座桥涵。
3、交通工程:交通标线、交通标志及交通信号灯设置。
4、给水工程:新建给水管DN300~DN500(含预留管),总长约2644米。
5、排水工程:新建雨水管DN600~d1650(含预留管)约2552米,新建污水管DN300~DN500(含预留管)约2553米,预留燃气管位。
6、照明工程:新建7米及8米高双臂路灯166套。
7、电力管道工程:新建4孔、6孔、8孔管道约2917米。
8、通信管道工程:新建4孔、8孔、12孔管道约2516米。
9、环境整治工程:周边环境修整。
(二)地块场地平整
场地平整总面积约为491951平方米。
(三)排渠改造
排渠改造长度为1110米,宽度为15米,排渠改造总面积约16650平方米,排渠改造内容为凤水三干渠改道:包含两侧挡土墙及栏杆、渠底铺底等建设。
项目投资概算:工程概算总投资为52217.12万元,工程费用25405.1万元。
2.3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完成本工程施工图阶段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管理、试运行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配合招标人的审计和审计的调查、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的综合协调等工作。
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56,900,800.00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849,80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54,051,000.00元】。
2.5计划工期:总工期为 790 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施工工期为 730 个日历天。
2.6 本项目只设一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满足以下(1)和(2)项资质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分别按所承担的工作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②项工程设计资质:
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①②项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 拟投入各项目负责人:
(1)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负责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上述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当月或上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及相关证书。
(2)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负责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拟派的施工负责人为本单位职工且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未经招标人同意,拟派驻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不得更换。上述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当月或上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及相关证书。
(3)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近三个月(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当月或上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及相关证书;本项目也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
3.3 拟派出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任命确认书》签字确认,技术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负责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3.4 投标人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无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提供承诺书。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需共同承诺)
3.5 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index.html)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名录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投标人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符合)
3.6 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审时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评审专家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符合)
3.7 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单位、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均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符合)
3.8 广东省外的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新版“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系统办理诚信信息登记业务;(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符合)
3.9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需满足:
(1)联合体应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应以承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方。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4)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承担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承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设计负责人以承担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03日09时30分前登录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截止时间以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系统操作详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评定分离交易系统使用指南--投标人(2021 版)》,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0768-******)。
4.2请投标人报名后密切留意系统中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03日0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详细操作方式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办事指南-《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评定分离交易系统使用指南--投标人(2021 版)》,咨询电话0768-******)。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5.3本项目完全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及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署明联系电话。开标时各投标人如收到短信通知须凭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开标解密完毕各投标人需在网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标人需在开标后30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提出;如开标后30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5.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及一套纸质版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叁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盖章、签字后的复印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澄清、更改,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监督部门
******建设局
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城区安北路中段
电话:******
8.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潮州市潮安区东山湖现代产业园原东江畜牧办公楼二楼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联系人:陈工
电话:******
招标人: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南建设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联系人:龚工
电话:0768-******
******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9号2701、2710房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联系人:潘工
电话:020-******,******
2024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