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牙河流域(午河柏乡段)水环境保护与水域生态修复工程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子牙河流域(午河柏乡段)水环境保护与水域生态修复工程监理 已由 柏乡县行政审批局 以 柏行审批审字〔2025〕1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柏乡县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补助与地方政府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柏乡县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子牙河流域(午河柏乡段)水环境保护与水域生态修复工程监理。2.1.2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生态缓冲带(含河漫滩生态修复)237390m2,对污水处理厂和午河上游来水进行净化,并起到拦截面源污染的作用。2.1.3 建设地点:柏乡县东侧(县污水处理厂)至南阳村下游午河干流段(县污水处理厂西侧河道桩号G2+820~G9+470)2.1.4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2.1.5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后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3-12 00:00 至 2025-03-18 23:59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4-0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柏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本项目采用“双******委员会按要求对技术部分采取暗标评审。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受理单位:招标人:邢台******有限公司,联系人:谢昕晧,电话:031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柏乡县分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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