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数字督察中心建设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有限公司 |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20号万达广场B座12楼26号 | 1,258,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 |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 ******公安局数字督察中心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 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 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大江(采购人代表)、郭喜蓉、李雪梅、朱桢、张光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中标金额*1.5%,下浮20%后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1.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1984[2024]00127,预算品目:C******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预算金额:******.00元,最高限价:******.00元。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付款条件:分期付款,所有设备及软件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确认后交付使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00%;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服务期,服务期满一年,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3.资格条件:(一)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三)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本项目共有6家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4家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中标日期:2024年10月09日。
******财政局 电话:02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公安局
地址:简阳市人民路33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工业总部基地K区15栋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游老师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09日
相关附件:
数字督察中心建设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