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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重庆)科技创新小镇产业园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双龙大道西延线、创业路及连接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双龙大道—黛山大道交叉口改造工程网上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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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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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对 西部(重庆)科技创新小镇产业园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双龙大道西延线、创业路及连接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双龙大道—黛山大道交叉口改造工程 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 719,780.91 元,价格类型: 总价 专业领域: 交通安全设施
  • 包1(标的物种数:1)
  • 包合计:719,780.91
目录/需求描述 单价限价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专业摄像机和信号源设备
需求描述
详见询价文件
719,780.91 元 1(批) 719,780.91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投标(报价)时间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5-01-03 14: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1.供应商线上报价时须上传每页盖章后的电子文档(PDF格式)一份。

    2.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评判依据。

    3.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应按照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上传的文件需字迹清晰,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作无效处理。

    4.投标人须在平台上报名参与报价,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或邮寄纸质文件。

六、商务条款
  • (一)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 (二)交付地点:
    重庆市璧山区
  •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

    4.验收合格条件如下:货物质量及要求与采购合同一致,达到规定的标准;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资料齐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和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确认。

    5.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为总价包干,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及配件费、运输费(含装卸费)、检测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保险费,人工费用、各种应纳的税费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说明: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成本费、设计费、人工费、运费、安装费、安装共它辅助材料费、税费、代理费等所有费用。)

  • (五)付款方式:

    1.供应商在发货前提前30天书面通知采购人,货到施工现场后,经采购人对照询价文件要求开箱验收后在30日内付实际到场批次价款的30%;

    2.安装调试完毕后经相关机构检验合格之日起30日内再付实际到场批次价款的 30%。

    3.经采购人及相关人员竣工验收并交付甲方后30日内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剩余5%在供应商承诺的免费保养期满且设备无质量问题后无息退还(免费保养期最低不少于二年)。

七、其它要求
  •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采购编号;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朱丽
  • 联系电话:
    ******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薛老师
  • 联系电话:
    ******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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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西部(重庆)科技创新小镇产业园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双龙大道西延线、创业路及连接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双龙大道—黛山大道交叉口改造工程(询价文件)12.31(定稿).docx  附件下载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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