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长安镇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评估督导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安镇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评估督导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dgz24dg001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969,300.00元;
四、采购内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0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4、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提供“资格声明函”为准);
(2)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署或盖章);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以提供“资格声明函”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2、特定资格要求:无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与线上获取。
八、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1、《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可在 采购代理机构网站:******/newsdetail/******.html中“点击获取文件登记表”下载。)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项目磋商的,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九、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03月04日至2024年03月11日************街道鸿福路200号第一国际汇一城4栋1808室01)现场获取或点击******/newsdetail/******.html线上获取磋商文件。
十、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一、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03月15日14时30分
十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5日15时00分
************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四、联系事项
十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发布:
******有限公司:******/;
2、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安镇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评估督导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dgz24dg001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969,300.00元;
四、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项目预算金额(元) |
1 | 长安镇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评估督导项目 | 1项 | 详见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 969,300.00 |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0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4、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提供“资格声明函”为准);
(2)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署或盖章);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以提供“资格声明函”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2、特定资格要求:无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与线上获取。
八、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1、《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可在 采购代理机构网站:******/newsdetail/******.html中“点击获取文件登记表”下载。)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项目磋商的,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九、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03月04日至2024年03月11日************街道鸿福路200号第一国际汇一城4栋1808室01)现场获取或点击******/newsdetail/******.html线上获取磋商文件。
十、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一、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03月15日14时30分
十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5日15时00分
************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四、联系事项
1、 | 采购单位 | : | ******服务中心 |
地址 | : | 东莞市长安镇长青北路东朗街7号 |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 | 李先生 | |
电话 | : | 0769-******-431 |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 | ******有限公司 |
地址 | : | ******街道鸿福路200号第一国际汇一城4栋1808室01 |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 | 黄少康 | |
电话 | : | 0769-****** |
十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发布:
******有限公司:******/;
2、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