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敖汉旗新惠城区银河街等道路工程(包括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敖汉旗新惠城区银河街等道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地点:敖汉旗新恵镇城区
******建设局
公示内容: 项目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1月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