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珠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现对大陇商务中心三期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陇商务中心三期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珠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联系人:潘树明,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2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珠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监管电话:020-******
三、建设地点:广园快速路以北、吉珠路以西。
四、工程规模:
本项目工程建安费约15000万元,建筑面积23999.06平方米,计容面积14814.31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1477.22平方米。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标段划分、招标控制价及服务内容:
1、本次工程招标设一个标段。
2、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45.12万元。
3、服务内容如下:
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服务内容:
3.1设计阶段:编制施工图预算(含设计图纸修改后调整相应预算),按图纸计算工程量(含钢筋及预埋件的计算)。
3.2招标阶段: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完成招标控制价备案。
3.3根据招标人内审要求对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进行调整修改工作。
3.4在施工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如对招标工程量清单有疑问,需配合招标人相关工作。
七、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履约完毕。
八、公告发布、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投标登记开始日期(含本日):2024年9月30日。
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含本日):2024年10月12日。
投标登记时间:上午:09: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如投标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投标登记时间。
******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第十二层1201房 )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九、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资格(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4、投标人已按照本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投标登记时提交的资料:
1.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招标代理机构网站(******/),在招标公告附件下******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第十二层1201房 )。报名资料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
十一、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14时30分
******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第十二层1201房)。
十二、资格确定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珠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联系人:潘树明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
十五、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招标代理机构网站(******/)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珠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9月30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珠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本公司就参加大陇商务中心三期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项目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四、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招标(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一、项目名称:大陇商务中心三期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珠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联系人:潘树明,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2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珠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监管电话:020-******
三、建设地点:广园快速路以北、吉珠路以西。
四、工程规模:
本项目工程建安费约15000万元,建筑面积23999.06平方米,计容面积14814.31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1477.22平方米。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标段划分、招标控制价及服务内容:
1、本次工程招标设一个标段。
2、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45.12万元。
3、服务内容如下:
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服务内容:
3.1设计阶段:编制施工图预算(含设计图纸修改后调整相应预算),按图纸计算工程量(含钢筋及预埋件的计算)。
3.2招标阶段: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完成招标控制价备案。
3.3根据招标人内审要求对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进行调整修改工作。
3.4在施工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如对招标工程量清单有疑问,需配合招标人相关工作。
七、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履约完毕。
八、公告发布、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投标登记开始日期(含本日):2024年9月30日。
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含本日):2024年10月12日。
投标登记时间:上午:09: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如投标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投标登记时间。
******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第十二层1201房 )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九、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资格(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4、投标人已按照本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投标登记时提交的资料:
1.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招标代理机构网站(******/),在招标公告附件下******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第十二层1201房 )。报名资料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
十一、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14时30分
******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第十二层1201房)。
十二、资格确定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珠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联系人:潘树明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
十五、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招标代理机构网站(******/)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珠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9月30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珠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本公司就参加大陇商务中心三期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项目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四、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招标(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