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2024年度杀毒软件框架协议联合征集采购项目入围公告
1.项目名称:中央国家机关2024年度杀毒软件框架协议联合征集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GC-HGD241145
3.征集内容:杀毒软件
4.评审日期:2025年01月06日
5.评审情况:
本项目共20家响应人参与响应。
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于初审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各响应人信用记录逐个查询,未发现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况。评委会按照本项目征集文件、评审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响应人资质以及各响应人对征集文件的响应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评审。具体情况如下:
初审情况:全部响应人通过初审。
6.入围情况:
入围供应商及入围产品情况详见附件《商品入围表》。
******委员会成员名单:
黄梅,杨建栋,师卫林,白瑀,张金明
8.入围供应商注意事项:
(1)下载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打开浏览器输入地址:******/ ,登录系统,进入【公告/通知】菜单【中标/入围通知书】页签,点击本项目操作栏【下载通知书】按钮下载成交通知书。
(2)签订框架协议:供应商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分别与各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逾期不签订的,视为入围供应商主动放弃入围资格。
与国采中心签订协议的操作方法是:打开浏览器输入地址******/ ,登录系统,进入【合同管理】菜单【框架协议】页签,点击本项目操作栏【签订】按钮签订本项目框架协议。
与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签订协议的操作方法是:打开浏览器登录安徽省政府采购监管系统(******/user-login/#/login,区划选择安徽省本级),登录账户后点击“我的工作台”进入管理后台,进入【框架协议】-【协议管理】-【协议审核】页签,选择本项目操作编辑,填写并核实响应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通过后即签订本项目框架协议。
与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签订协议的操作方法是:打开浏览器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即政采云平台)(******/,区划选择云南省本级),登录账户后点击“我的工作台”进入管理后台,进入【协议中心】-【协议管理】-【协议审核】页签,选择本项目操作,核实产品信息无误后签订本项目框架协议。
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签订协议请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联系。
(3)产品上架:所有入围产品由各征集人分别完成上架。
在国采中心上架产品由系统自动完成,入围供应商可自完成框架协议之日起登录电子卖场(******/),从首页右上角“工作台”进入管理后台,点击“商品管理-我发布的商品”菜单,可查看本次入围的产品。每款产品至少需要1家代理商进行代理供货,代理供货后产品即可自动在电子卖场展示。注:供应商可在“代理商管理-代理权审核”中查看和管理代理商。如供应商自身需要进行销售产品,则可在“代理商管理-我的代理商”菜单中点击新增代理商按钮,添加自己为代理商,并开通对应的供货品目。
在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上架产品,协议签订完成后商品自动同步上架至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框架协议馆。
在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上架产品,协议签订完成后商品自动同步上架至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框架协议模块。
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上架产品,入围供应商请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联系。
(4)国采中心电子卖场业务咨询电话:010-******,技术支持电话:010-******。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平台技术操作:徽采云平台客服95763、0551-******。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871-******;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政采云平台客服95763、0871-******。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咨询电话:0431-******;政采云平台入驻操作咨询电话:95763。
9.联系方式:
(1)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征集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章胡同9号院1号楼一层(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七楼(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服务中心六楼(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执行机构信息
名 称: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章胡同9号院1号楼一层(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详见******/home/contactus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张智慧 010-****** 常世玉 010-******
10.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咨询项目联系人。如对结果提出质疑的,应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扫描件通过国e采系统提交。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