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税务局2025年食材配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编号:CZZD[2025]B024
二、采购项目名称:******税务局2025年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24,000.00
四、采购数量:1年(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食品原材料等采购及配送服务工作(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磋商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进行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供应商须提供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供应商为中型企业的,必须承诺成交后分包给小微企业(具备行政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整体合同金额的60%或以上,响应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供应商可按响应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具有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有限公司(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绿茵路金阳大厦202)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0元(人民币)
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21日9时00分(注:2025年3月21日8时3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九、提交******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磋商时间:2025年3月21日9时00分。
******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3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税务局
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凤新东路
(二)采购代理机构:潮州市正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绿茵路金阳大厦202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0768-****** 邮 编:521000
******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0日